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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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7-30
16: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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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承担下列损害赔偿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承担下列损害赔偿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向
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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