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四川的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22:51:17
人浏览
导读:
侵占罪四川的立案标准如下:1、行为人侵占他人财物价的数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的情形;2、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的情形。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侵占罪四川的立案标准
侵占罪四川的立案标准如下:1、行为人侵占他人财物价的数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的情形;2、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的情形。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侵占罪四川的立案标准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