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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04:31:31 人浏览

导读: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应当是:(一)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四)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应当是:(一)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四)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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