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的时间限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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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7-31
07: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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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变更的时间限制如下:1、如果公司决定合并、分立、减资的,应当在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变更的时间限制如下:1、如果公司决定合并、分立、减资的,应当在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变更的时间限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
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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