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1 08:07:14 人浏览

导读:

如果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之后就不可以再次申请鉴定了。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如果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之后就不可以再次申请鉴定了。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