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共有人未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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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7-31
14: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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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部分共有人未签字但属于依法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他共有人不能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处分人赔偿损失;如果受让人不是善意取得的,则其他共有人可以追回该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共有人未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部分共有人未签字但属于依法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他共有人不能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处分人赔偿损失;如果受让人不是善意取得的,则其他共有人可以追回该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共有人未签字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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