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总公司如何撤销分公司

总公司如何撤销分公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1 00:39:05 人浏览

导读:

总公司可以经下列程序撤销分公司:1、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撤销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经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材料;3、经登记机关审核后,就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总公司如何撤销分公司

总公司可以经下列程序撤销分公司:1、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撤销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经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材料;3、经登记机关审核后,就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总公司如何撤销分公司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