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管辖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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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7-30
0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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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应当是这样的:1、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2、受理,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谁先受理谁进行审理。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管辖和受理
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受理应当是这样的:1、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2、受理,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谁先受理谁进行审理。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管辖和受理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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