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资助婚后子媳买房是不是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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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01
06: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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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父母资助婚后子媳买房的行为一般认定为赠与行为,即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如果父母与夫妻双方明确约定,该赠与部分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此时按约定处理,即认定不是共同赠与,而是对子女个人赠与。
父母资助婚后子媳买房是不是赠与行为
父母资助婚后子媳买房的行为一般认定为赠与行为,即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如果父母与夫妻双方明确约定,该赠与部分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此时按约定处理,即认定不是共同赠与,而是对子女个人赠与。
父母资助婚后子媳买房是不是赠与行为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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