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怎么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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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08
17: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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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一)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一)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怎么构成的?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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