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转让集资房条件

转让集资房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9 07:45:21 人浏览

导读:

集资房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单位或个人在符合集资房购买条件后,购买集资房超过5年;2、单位或个人有按照规定的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转让集资房条件

集资房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单位或个人在符合集资房购买条件后,购买集资房超过5年;2、单位或个人有按照规定的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转让集资房条件

转让集资房条件的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三十七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第三十九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