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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在性质上有什么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9 08:25:54 人浏览

导读:

在性质上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的不同点有以下几点:1、协议离婚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而判决离婚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2、协议离婚基于协商一致而产生离婚的效果,而判决离婚是基于自愿、感情破裂、调解无效而产生离婚的效果;3、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在性质上的其他不同。

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在性质上有什么不同

在性质上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的不同点有以下几点:1、协议离婚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而判决离婚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2、协议离婚基于协商一致而产生离婚的效果,而判决离婚是基于自愿、感情破裂、调解无效而产生离婚的效果;3、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在性质上的其他不同。

协议离婚与判决离婚在性质上有什么不同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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