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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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09
18: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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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当事人补写了借条,但是对方不认账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并可要求对方及时还款。当事人可以提供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来举证证明本人的主张。
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账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补写了借条,但是对方不认账的,
债权人可以依法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
借贷法律关系,并可要求对方及时还款。当事人可以提供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来举证证明本人的主张。
补写的借条对方不认账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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