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的形式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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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10
17: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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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视权的主要方式:经过双方协商得出或者请求法院判决决定的,可以是每周探望一次,也可以是一个月一次。具体的探望方式种类众多,相关法律法规并无强制规定。
探视权的形式方式有哪些
行使探视权的主要方式:经过双方协商得出或者请求法院判决决定的,可以是每周探望一次,也可以是一个月一次。具体的探望方式种类众多,相关法律法规并无强制规定。
探视权的形式方式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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