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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31 06:56:1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可尝试沟通协商、办理分户手续、迁移户口至亲属家或派出所公用地址等方法。本文详细指导离婚后女方户口迁移途径及分户、迁转手续办理流程。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离婚后,若女方户口不迁走,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双方沟通协商,争取让女方主动迁移户口;

  2.若沟通无效,男方可以前往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将女方户口从男方户籍中分离出去;

  3.若女方无固定住所或不具备落户条件,原户主同意的情况下,也可在原址分户或将户口迁移空挂在亲属家,或迁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

  4.若女方仍不配合,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迁出户口。

  在整个过程中,男方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原《居民户口簿》、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双方协议书等。

  二、女方户口迁移途径

  女方在离婚后,户口迁移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若女方有固定住所并具备落户条件,可将户口迁移至自己名下的房产地址;

  2.若女方无固定住所或不具备落户条件,但原户主(如男方)同意,可在原址分户或将户口迁移空挂在亲属家,或迁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

  3.女方也可选择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或公共集体户。

  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女方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原《居民户口簿》、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双方协议书等,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三、分户或迁转手续办理

  在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时:

  1.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原《居民户口簿》、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双方协议书等。

  2.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若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居民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及相关规定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注明分户或迁转日期及原因。

  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应费用即可完成分户或迁转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手续齐全、合法合规。

  关于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你还有其他疑问吗?在法律快车,我们始终为你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支持,欢迎随时发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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