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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都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1 22:18:05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章程对所有的股东产生效力。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都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股权、利润分配办法、解散事由、清算方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等。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都有哪些

公司章程对所有的股东产生效力。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都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股权、利润分配办法、解散事由、清算方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等。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都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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