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2
06:42:15
人浏览
导读:
区分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如下: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和发包人;2、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方进行工程建设,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区分承揽合同与
建设工程合同如下: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和发包人;2、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方进行工程建设,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
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