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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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12
1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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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合并的程序为:(一)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出方案;(二)订立合并合同,明确方案执行人;(三)债权债务的清理;(四)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流程
企业合并的程序为:(一)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出方案;(二)订立合并合同,明确方案执行人;(三)债权债务的清理;(四)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五)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流程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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