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由什么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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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12
11: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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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要件为:1、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犯罪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即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由什么构成?
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要件为:1、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犯罪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即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由什么构成?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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