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抢劫又绑架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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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12
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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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若行为人同时作出了抢劫和绑架的行为,一般应当对其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对既抢劫又绑架的人实行并罚,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既抢劫又绑架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若行为人同时作出了抢劫和绑架的行为,一般应当对其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对既抢劫又绑架的人实行并罚,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既抢劫又绑架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
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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