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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2 21:57:03 人浏览

导读: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刑法中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刑法中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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