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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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14
06: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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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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