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可以继承承包田吗
导读:
1.承包田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其特性在于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2.因此,它并非个人财产,无法直接用于继承。
3.在兄弟关系中,若他们的户口均在本村,且当初签订承包合同时,兄弟二人均作为同一家庭户的共同承包人,那么当其中一人去世时,另一兄弟可以要求继续耕种至承包期满。
4.但这种情况下,并非真正的继承行为。
5.若兄弟二人并非当初的共同承包人,而是各自拥有独立的承包田,即便他们未分家,也无法要求继承已故兄弟的承包地。
1.实际上,承包田并不适用于传统的继承概念。
2.即使将其视为个人财产,当死者存在配偶、子女或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兄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3.这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明确了遗产继承的顺序。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的继承顺序分为:
(1)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2)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会继承。在此规定下,兄弟之间的继承权只有在没有其他直系亲属的情况下才会生效。
总结来说,承包田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能直接被继承。兄弟间的继承权在承包田问题上受到严格限制,通常仅当他们是共同承包人或没有其他直系亲属时,才可能涉及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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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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