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征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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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8-14
18: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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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一般包括:土地所在村签字;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公示并交由乡镇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并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等。
农用地转征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一般包括:土地所在村签字;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公示并交由乡镇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并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等。
农用地转征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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