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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签订后不买了,中介有权要回全部中介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5 06:21:27 人浏览

导读:

买房合同签订后又解除合同的,仍然需要缴纳中介费,没有权利要求要回全部的中介费。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合同成立时居间行为已经完成,因此居间人可以取得报酬。

买房合同签订后不买了,中介有权要回全部中介费

买房合同签订后又解除合同的,仍然需要缴纳中介费,没有权利要求要回全部的中介费。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合同成立时居间行为已经完成,因此居间人可以取得报酬。

买房合同签订后不买了,中介有权要回全部中介费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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