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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等级如何划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5 12:15:32 人浏览

导读:

建筑工程等级的划分通常按照耐久等级、耐久年限、使用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进行,建筑工程在民用建筑设计中,其等级一般区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建筑工程等级如何划分

建筑工程等级的划分通常按照耐久等级、耐久年限、使用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进行,建筑工程在民用建筑设计中,其等级一般区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建筑工程等级如何划分的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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