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户口迁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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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7-29
11: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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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海市内户口迁移流程: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携带本人、户主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拟迁出户、拟迁入户的户口薄等材料开具户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派出所核准并开具准迁证明,携带准迁证明以及身份证件、房产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所辖区域派出所进行落户办理。
上海市内户口迁移流程
上海市内户口迁移流程: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携带本人、户主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拟迁出户、拟迁入户的户口薄等材料开具
户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派出所核准并开具准迁证明,携带准迁证明以及身份证件、房产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所辖区域派出所进行落户办理。
上海市内户口迁移流程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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