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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汽车出租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9 11:32:15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将自身所有的汽车出租出去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应当由机动车的驾驶人承担责任。《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汽车出租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将自身所有的汽车出租出去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应当由机动车的驾驶人承担责任。《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汽车出租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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