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做二次鉴定有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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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7-29
11: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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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车祸所造成的损害申请进行二次鉴定是有期限的,其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时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车祸做二次鉴定有期限吗
对车祸所造成的损害申请进行二次鉴定是有期限的,其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时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车祸做二次鉴定有期限吗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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