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成员怎么产生的,董事会成员需要几人
导读:
公司董事会成员在一般公司当中是由公司大会选举产生,而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产生。董事会成员人数如果是规模大的有限责任公司的,需要三至十三人,如果是规模较小的,则设置一名即可。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产生方式如下:
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成员需要的人数应当根据具体的公司类别决定,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至十三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至十九人。法律快车提醒您,担任公司的董事会不可以有违法记录和其他不符合公司法中的要求,都是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的。
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登记需履行如下手续:
1.公司内部通过股东大会同意对董事成员的变更,并签订股东大会决议;
2.向工商局提交材料,申请变更董事会成员。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新任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加盖公章);
(5)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引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