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法律文书大全 > 劳动社保 > 劳动监察 >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多久,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什么决定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多久,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什么决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22 07:00:34 人浏览

导读: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检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检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检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检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

  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是3个月。法律快车提醒您,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二、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什么决定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三、监察机关的监察权限有哪些

  一是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二是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留置场所的设置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