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的房产怎样继承,有遗嘱的房产继承的费用是多少
导读:
有遗嘱的房产的继承是需要拿着遗嘱人的死亡证明书、出具继承人名单、到公证处办理,缴纳公证费等等。有遗嘱的房产继承的费用是需要交纳公证费用,按照房地产评估价的百分之二进行收取。
有遗嘱的房产的继承方式是拿着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拿着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有遗嘱的房产继承的费用:
1.需要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需要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10000,以上部分0.1。
3.需要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印花税组成。需要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有遗嘱的房产过户的材料是: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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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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