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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侵害是什么责任,停止侵害是不是物权请求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11 11:15:35 人浏览

导读:

停止侵害是民事责任。停止侵害不是物权请求权。停止伤害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物权请求权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等。

  停止侵害是民事责任。停止侵害不是物权请求权。停止伤害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物权请求权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等。

停止侵害

  一、停止侵害是什么责任

  停止侵害是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停止侵害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停止侵害是不是物权请求权

  停止侵害不是物权请求权。 停止侵害,指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

  停止侵害并不是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等。

  三、请求停止侵害的适用

  并不是所有的民事纠纷都是适用请求停止侵害的,停止侵害有以下适用情形:

  1.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快车提醒业主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3.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4.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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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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