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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和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30 11:04:24 人浏览

导读:

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处分权、合同的所属权、标的物的差别、权利和义务的不同。两者的关系在于都能够遵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对方能够将房屋进行使用。

  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处分权、合同的所属权、标的物的差别、权利和义务的不同。两者的关系在于都能够遵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对方能够将房屋进行使用。

  一、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在于:

  1 .两者本质差别是处分权,即最终所有权从理论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2.由两者本质差别所导致的几点不同。

  3.租赁合同是非所有权合同。

  4.标的物不完全相同。

  5.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完全相同。

  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关系

  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关系如下:

  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支付价款,交付对方当事人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二者的关系主要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是相对于承租人而言的概念,是指第三人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后,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受影响,其依然可以按照原来与出租人之间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承租直至租期届满。

  三、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哪个优先

  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优先如下:

  1、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先出租后抵押。因为承租人不可能预见到后来抵押权的设立。另外,租赁权的存在从根本上来说也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先抵押后出租。这种情况就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仍然适用“先物权后债权,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您,买卖不破租赁中不包括动产,由于动产价值较低,如果采取这个原则不利于动产流通、也不利于动产效用的发挥。目前应用最多的情况应该是在不动产领域,也就是房屋买卖中。作为租客,可以在房屋买卖后继续租用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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