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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补充侦查指什么,关于检察院补充侦查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17 11:31:18 人浏览

导读:

检察院补充侦查意思是对于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在审查起诉当中发现了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等,需要补充进行调查。检察院补充侦查的规定是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需要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等规定。

  检察院补充侦查意思是对于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在审查起诉当中发现了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等,需要补充进行调查。检察院补充侦查的规定是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需要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等规定。

检察院补充侦查

  一、检察院补充侦查指什么

  检察院补充侦查意思是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需要补充进行有关专门调查等工作的一项诉讼活动。补充侦查的目的在于查清有关事实和证据,以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写明退查的理由和需要补充查明的具体事项及要求。

  二、关于检察院补充侦查的规定

  关于检察院补充侦查的规定是: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撤案合法吗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撤案合法的。

  1.对于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补充侦查后即使证据依然不够充分,公安机关也不能自行处理,只能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这时,侦查羁押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存在重新计算的问题,但公安机关不能撤销原案件。

  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刑诉法第15条六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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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 第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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