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的交付是什么意思以及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导读:
标的物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被第三人占有时,转让人要求第三人将标的物返还给受让人。标的物的交付方式包括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两种,标的物交付时间由合同签订双方协商确定。
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227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是否必须交付标的物是合同成立的标准之一。标的物的交付方式可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出卖人应当按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此外,出卖人应当按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资料。标的物在出卖前已经被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交付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当事人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法律快车提示,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约定的内容可能比较多,但是这都是为了避免后期出现纠纷的情况,那么标的物所在地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标的物所在地是什么其相关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进行买卖交易时,如果货物还没有发出就损坏的话,有卖家承担,这个大家都懂,但是标的物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损坏、遗失等风险的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法院拍卖房产过户需要按照报税价的10%缴纳税费,依法缴纳1.5%至3%的契税、1%的土地转让费、0.1%的印花税、1%的个人所得税、交易登记费、交易手续费、3%
查法拍房成交记录如下:1、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档,提供产权人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等材料;2、到法院执行庭查档,调取法拍房档案;3、到法院官方网站和法院门口公告栏
法拍房直系亲属能够购买。依照规定,符合条件的竞拍者可以购买法拍房,法院不限制竞拍者的身份。拍卖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的特性,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民可以参与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