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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损失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7 10:29:44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有人身损害,对身体上造成有形的损害;财产损害,对他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精神损害,对他人心理上的精神活动遭到破坏丧失或减损精神利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损失计算标准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有人身损害,对身体上造成有形的损害;财产损害,对他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精神损害,对他人心理上的精神活动遭到破坏丧失或减损精神利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损失计算标准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一、交通事故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损害可以分为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是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侵害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其人格利益的损害为有形损害。这种有形损害,首先表现为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损伤和生命的丧失。当违法行为作用于受害人的物质性人格权的时候,受害人所享有的作为物质性人格权的客体的人体利益将受到损害,造成伤害或死亡。人身利益,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物质条件,维持生命,维护人体组织完整和人体器官正常机能,是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这种利益的损害,破坏了人体组织和器官的完整性及正常机能,甚至造成生命的丧失,因而在外在形态上是有形的。

  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是指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道路交通事故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造成的自然人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和自然人维护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动的破坏,最终导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丧失或减损。精神损害的最终表现形式,就是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

  财产损害: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应分为: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存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损失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损失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快车提醒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报警确认事故责任;

  2.对现场拍照、录像;

  3.通知保险公司;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保险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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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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