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知识 > 自诉案件 > 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告知犯罪嫌疑人吗

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告知犯罪嫌疑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1 12:32:51 人浏览

导读:

移送审查起诉是需要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之后,检察院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对案件提起公诉,程序倒流或者不起诉,一般移送审查起诉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移送审查起诉是需要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之后,检察院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对案件提起公诉,程序倒流或者不起诉,一般移送审查起诉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一、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告知犯罪嫌疑人吗

  审查起诉告知书需要通知犯罪嫌疑人。法律快车提醒您,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如何处理

  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不予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有几种结果

  1.提起公诉: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案卷材料和全部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的材料,证人改变证言的材料,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其他证据材料。

  2.程序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3.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应遵守如下规定: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