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等级划分具体标准及需要提交的证据
导读: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具体标准是根据对患者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划分的,一共划分为四个等级。医疗事故等级划分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患者的身份证件、误工证明以及相关的治疗清单,如果是由亲属提出的还需要提交相关的亲属关系证明。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具体标准是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划分的,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等级一般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以下几项: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3.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等。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后的责任划分为四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