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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侵权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12 15:45:46 人浏览

导读:

人格侵权的受害人是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的,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要综合体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人格侵权一般是对受害人的人格尊严等方面造成的损害,往往受害人会遭受巨大的精神损害,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人格侵权的受害人是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的,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要综合体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人格侵权一般是对受害人的人格尊严等方面造成的损害,往往受害人会遭受巨大的精神损害,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一、人格侵权赔偿标准

  侵害人格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二是精神损害。

  当侵犯他人人格权致其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当侵害他人人格权造成其精神损害的,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以下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侵犯人格权的构成要件

  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如甲商场因怀疑乙偷拿商品,强行将乙带到办公室搜身,最终发现乙没有偷拿商品。搜身时,除工作人员外没有第三人在场,商场工作人员也未对外透露,甲的行为没有侵害乙的名誉权等具体人格权,但甲侵害了乙的人格尊严、人格自由,造成严重后果,乙有权以人格权遭受损害为由,请求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三、人格侵权证据有哪些

  第一,证明原告是当事人主体的证据。

  第二,证明被告在何时何地用何种方式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在已经存在的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后果的证明材料,因为人格权是广义上对于民事主体权利人的统称,所以还需要提供哪种人格权被侵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人格权中的名誉权受到损害,还必须要提供新闻媒体、书刊对原告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第三,在被告侵害过程中,原告已经进行了劝告和制止,但是被告还在继续侵害原告人格权的证明材料,法律快车提醒您,一定要提供原告已经知晓侵害事实,并且已经向被告告之,希望其立刻停止侵害,并进行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行为,但被告还是继续先前的侵害,要出示书面的证明材料,而且还应有具体的证明人,才能构成既定事实。

  第四,如果被告侵害时,造成了原告精神损害而治疗和留下后遗症等情况,应提供原告的医疗诊断书、已经产生并且以后将会产生的医疗费、在就医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在就医过程中所产生护理费、因侵害造成误工所引起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等等,这些材料都必须以单据的形式呈现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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