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债务转让 > 债权转让 > 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债权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25 09:54:24 人浏览

导读:

债权转让指的是在不违背原先签订的合同下,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代替原先债权人的位置,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偿还债务。第三人作为受让人,应当享有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债权转让时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债权转让指的是在不违背原先签订的合同下,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代替原先债权人的位置,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偿还债务。第三人作为受让人,应当享有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债权转让时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一、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债权转让

  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此时的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若将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即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成了新债权人,而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增加了。但并非所有债权都可以转让,我国法律规定有三种债权不能转让: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因此,债权人在转让自己的债权时,要明确自己的债权是否能够进行转让。一般情况下,第三人也就是受让人,在获得债权人转让的权利后,受让人可以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对于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受让人不能取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因为债权人的转变,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二、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的权利义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债权转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债权债务问题能够更好解除,但也可能会变成多数人的债权。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债券转让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 [2]《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 [3]《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