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多久签订时间怎么规定
导读:
合同签订时间一般没有强制性约定,根据当事人的协商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间。订立合同需要当事人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如果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需要受合同约束。
没有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首先,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其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约地点;合同没有约定合同签约地点,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旨在解决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时,如何认定合同签订地的两个特殊问题。一是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问题;二是合同未约定签订地,签字与盖章地点不同,何处为合同签订地。本条规定有效地统一了裁判尺度,规范了司法活动。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可以晚于合同开始的时间,但以签订之日为准。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总之,合同的签订时间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没有强制性要求。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多久签订时间怎么规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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