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行为属于性骚扰
导读:
在法律上,性骚扰的认定确实缺少明确的规定。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禁止性骚扰”纳入法律规范,但并未具体明确何种行为构成性骚扰。性骚扰的认定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行为的主观目的、行为方式、场合以及对象等。
1.性骚扰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
2.具体而言,如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都可能构成性骚扰。
3.这些行为都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的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
性骚扰的场合可以分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
1.在工作场所,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较为常见。
2.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也可能遭受顾客的性骚扰。在公共场所,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也时有发生。
3.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4.尽管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未曾明文记载,但近年来也时有发生。因此,性骚扰的认定应涵盖各种情况,以保护所有人的权益。
总结来说,并非所有对女性的不当行为都构成性骚扰,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在认定性骚扰时,一旦确认构成性骚扰,就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对于性骚扰,你有何看法?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遭遇过类似情况,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分享你的经历,我们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预防和打击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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