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宣告失踪 > 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

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07 08:33:54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到寻找失踪人口的新闻,经过长时间寻找不到的人口,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那么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怎么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到寻找失踪人口的新闻,经过长时间寻找不到的人口,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那么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怎么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宣告公民失踪,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的条件就是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受理;认为申请不合法或者不具备宣告失踪条件的,应当以裁定驳回申请。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

  (二)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只是其主观认为并经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初步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不知去向、杳无音讯。该公民是否确实失踪,必须经过法定的调查和审理程序才能确定。通过人民法院发出公告寻找下落不明人,是确定该公民是否确实失踪的必不可少的程序。因此,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公告,是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案件必不可少的程序。

  (三)作出判决

  公告期满,公民仍然下落不明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申请宣告失踪的事实存在,并依法作出宣告该公民失踪的判决。在公告期间,被申请宣告失踪的公民出现或者已知其下落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则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

  二、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

  (一)存在宣告公民失踪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二)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下落不明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宣告失踪,必须有人提出申请,而且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无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宣告公民失踪;提出申请的人与失踪人没有利害关系,其申请就不能成立,人民法院不得宣告公民失踪。

  (三)申请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应当载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中,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是申请宣告失踪的必不可少的附件。

  (四)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利害关系人只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才能启动宣告失踪程序;只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能宣告公民失踪。

  三、宣告失踪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人民法院在宣告自然人失踪以后,应指定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其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享有代管权,有权保管和保护失踪人的财产,有权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扶养费用等,有权以代管人身份行使失踪人享有的民事权利及参加民事诉讼等。

  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综上所述,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一般为申请人进行申请,法院受理后发出三个月期限的公告,最后进行判决。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