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怎么起诉法庭
导读:
我们每个人都有肖像权,没有经过肖像权人的授权,他人不能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进行商业盈利活动。那么肖像权怎么起诉法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自己的肖像权被人侵犯,可以前往人民法院起诉:
(一)被侵权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被侵权人向法院起诉应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另外还要提供证明被侵权人作为原告诉讼主张的相关证据。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肖像权的内容为:
(一)肖像制作权。是否将形象转化为肖像,决定在肖像权人,没有征得同意或经默认,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制作肖像权人的肖像。同时,肖像权人有权制止他人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
(二)肖像使用权。即肖像权人有权将肖像有偿或无偿转让与其他人根据约定的用途使用。
(三)肖像拥有权。公民可以拥有自己的肖像,可以保存、收藏自己的肖像。
(四)肖像维护权。公民在其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对其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时,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即使在其死后,也不应当受到侵害。如果公民的名誉在其死后受到侵害,其近亲属有权提起诉讼。
总之,如果他人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收集好有关证据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肖像权怎么起诉法庭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肖像权包含了什么内容?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下文法律快车小
核心内容:要把肖像权许可给他人使用,肖像权使用许可协议书怎么写?肖像权使用许可协议书要写清楚肖像的授权方和使用方的信息、许可使用的范围、许可使用的时间等。法律快
网友提问:我是照大头贴的大头贴分大中小版价格有5.10.20当时有个消费者来照相来的时候问多钱我们告诉他5元他也没问多大的版打照片时候问他要大版还是小版他自己要
时值2011年挂历热销热赠之时,昆明西山区教育局日前向该区无证经营的红光爱心幼儿园发出通知:将出售的非法制作的84套挂历收回,退款给家长;妥善处理好这些挂历,保
自称最早提出在湖北省武汉市中山公园建造孙中山与宋庆龄双人铜像的郭保生,诉武汉市中山公园管理处、武汉园林雕塑院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审结。2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