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
导读:
我国为了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益不受他人侵害,要求债务人进行财产的返还,在公民的财产被他人占有而不予归还,公民往往会选择到法院进行起诉,此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三)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第九十六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采取哪种方式作为担保,目前法院并无统一的做法,有的法院只需提供与申请保全的房屋价值相当的房屋作为担保即可,即物的担保;有的法院除了提供房屋,还要求提供一定比例的担保金;也有些法院只要求提供担保金,不需要提供担保房屋。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三)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规定来看,保全合同包含的财产保全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般都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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