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起诉地在哪里
导读: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就要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就要给付相应的抚养费。对于不给付的一方,是可以对其起诉的。那么离婚后抚养费起诉地在哪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后,请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判决后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一)子女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离婚子女抚养费起诉书要写明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然后正文部分写明抚养费纠纷的有关事项和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给付抚养费,然后附上相关证据。
父母即使离婚也是对孩子有抚养义务的,因此也是要给付一定的抚养费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抚养费起诉地在哪里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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