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很多的人都是需要外出工作的,往往在面对高危的工作的时候久容易导致受伤。那么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这种情况还要看是什么部位的骨折及骨折的程度,如果需要手术治疗,一般术后还要看恢复的情况也没有术后的并发症,不能只凭骨折就确定评残就评残的时间的,不是所有的骨折都可以评残的。
(一)伤残鉴定即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是为了科学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为了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做的鉴定结论。
(二)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三)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该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该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骨折一般属于十级或者九级伤残,具体等级需要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评定伤残时,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如果出现关节部位内的骨折,而且经过正规治疗后,病人的关节功能出现障碍,或者有外观畸形,影响病人正常的生活,学习。在评定伤残时,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具体在评定伤残时,应该在国家指定的伤残鉴定部门,结合病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定。
可向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一般市级司法局下设司法鉴定中心。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从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骨折伤残鉴定需要寻找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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