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公民出生的时候都享有出生证明,证明个人的出生情况,也是个人享有权利义务的开始那么办理出生公证需要什么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出生公证需提交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一)办理出生公证注意事项有: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等等。
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办理公证时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资料:身份证件;出生证明,包括医院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有的国家要求附有本人近期的照片,当事人也应准备好。如果该公证文书系发往国外使用的,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办理出生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所需准备的并不多,在办理流程上也不复杂,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出生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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