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常常需要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根据不同的目的,订立合同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那么订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二)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三)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四)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根据《民法典》规定,开发商五证不全的,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当事人主体:居间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住所。
(二)居间合同的标的:主要指委托人和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委托的居间事项
(三)期限:是指居间合同履行期限,即生效及终止日期。
(四)居间事项的种类;是指为了某项财务或利益的类别及范围。
(五)酬金的给付: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酬金的数额、给付方式、时间、地点等。
(六)费用的负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属于哪一类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以便守约方、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处理违约责任时有所遵循。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在合同中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诉讼。
(九)其它约定事项。
在订立合同时,我们都要注意合同标的,数量等一系列的问题,否则以后发生纠纷就很难解决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订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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